監事
1.監督理事會執行大會之決議案。 2.稽核本會之財務收支及帳項報告。 3.建議理事會興革事項。 4.議決監事之辭職。
理事
1.召集會員大會。 2.執行大會決議案。 3.遵守政府法令及本章程所規定之各項工作及任務。 4.主持一切會務之進行。 5.議決理事之辭職。
理事長
1.執行會員大會及理事會議決案。 2.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日常會務。 3.為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聯席議之當然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