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金鐘罩,企業主難脫逃
「承諾的事沒做,是否成立背信罪?」最近在企業界演講,有人這樣問我。
一般人認為,講話不算話、食言而肥,就是背信。不過,真正要成立這個罪名,前提是本身接受委任處理一定的事務,法律上叫身分犯;如果只是信口開河,言而無信,還不致於構成背信罪。
詳見 : [法學知識 :「背信」金鐘罩,企業主難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