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法對話,熱烈迴響
第四屆台中醫法論壇圓滿落幕
醫療糾紛風險高的科別招不到醫生,造成眾人皆知「五大皆空」的醫病現象,如有親友送醫急救遇此情況如何是好? 近年來醫療暴力頻傳,更造成醫病關係的高度緊張。由本會協辦之第四屆台中醫法論壇,10月23日在彰化基督教醫院福懋大樓國際培訓中心舉行,重新找回醫病關係的信任與尊重,透過法界和醫界的專家學者充分討論,期能獲致病人、法界、醫界三贏的局面,乃是本屆的核心議題。感謝當天各界熱烈的參與,會場將近3、4百人座無虛席。
本屆論壇由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台中醫事法學會、彰化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台中市醫師公會、台中市大台中醫師公會主辦;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合辦,協辦單位則有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臺中榮民總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澄清綜合醫院、亞洲大學、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協會及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協會。
台中醫法論壇自2013年起,由中區四家醫學中心輪流舉辦,今年移師彰化基督教醫院,又適逢該院成立120周年院慶,可謂別具意義。該院副院長陳穆寬致詞指出,醫病關係的法律問題近年來一再引起社會高度重視,由於醫病關係的緊張與不信任,於是醫療糾紛與訴訟就成了醫療從業人員揮之不去的夢靨。無法否認的是醫病關係的和諧與否確實會影響醫療品質,為促使醫界、法界能夠在善意的對話平台上做有效的溝通與交流,即使在病人自主權力高漲的環境下,也應能建立系統性的醫療爭議調解模式,並避免醫療場所暴力事件的發生。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陳東誥院長分別致詞,並期待本屆醫法論壇能延續過去的傳承,藉此交流平台集思廣益,激盪出不一樣的火花,為日漸艱困的醫療環境提供改善的建言,對民眾、法界及醫界都必定是意義非凡。此外,陳東誥院長還特別強調,他已連續參加四屆,從來都沒缺席,就是深覺責無旁貸,茲事體大,法界更應以積極態度去面對。
論壇共分四場,由於配合部分主持人和與談人的勤務;最近菜價高漲,有些司法人員清晨即需到市場訪查,而變動後的場次,分別是第一場:系統性醫療爭議調解模式的建立可能性,第二場:全民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法律地位之探討,第三場:醫療場所暴力事件的防制,第四場:病人自主權利法。每一場次均為80分鐘,其中報告人使用30分鐘,四名與談人各8分鐘,兩位主持人共用5分鐘,其餘綜合討論15分鐘。
第一場報告人李詩應為西園醫院神經內科醫師、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推廣會執行長;他指出,資訊便利化、教育普及化後,民眾生活水平的提升及對於自身權利意識的認知與要求也日趨關心與重視,因此當懷疑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便期以訴訟來解決問題,然訴訟非萬能,無法有效解決所有紛爭,法院雖然做出了判決,但仍無法完全就此平息紛爭,尤其是心中的怒氣與怨氣。這樣的案例雖然沒有確切的統計數字,卻時有所聞,尤其在醫療的爭議上更是如此。因而趨勢上必然會尋求訴訟解決替代的途徑(ADR);近四十年來,ADR制度已逐漸廣為世界各國及國際相關組織所提倡利用。在醫療糾紛的解決方法上亦不例外,從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04條第1項第7款與醫療糾紛補償法草案就可以得知。然而在尋求的同時應審慎思考初衷如:醫療紛爭的本質、企圖以訴訟解決這類型的紛爭所發生的極限所在,以及如何才能找出符合雙方需求的解決,如此才不會茫然無頭緒引進其他的方法與制度卻又落入無效的巢臼而徒勞無功。
我國目前醫療糾紛處理模式跟世界各國一樣,主要分為訴訟,非訴訟兩大類,非訴訟部分學者林氏以庭外和解論之,分為四類如下1.醫院協商管道:通常負責成員為社工師、公關等。2.官方調解(或稱行政調解),各縣市醫事審議委員會(中央、直轄市、縣市醫事審議委員會)掌管職權,中央為鑑定,縣市則為調處,有認為調處係任意規定,因此無法有效處理醫療糾紛3.民間協助解決糾紛之團體,例如醫改會4.司法調解等。李詩應醫師認為,應以類似性質之程序來分別論述較合適,分別為和解程序、調解(含調處)程序及仲裁程序。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羅倫檭常務理事與談指出,該會向來致力推廣各種醫療糾紛訴訟解決機制;而醫療糾紛對整體醫療環境的影響,本會深有所感,以刑事訴訟處理醫療糾紛的趨勢,儼然成為醫療崩壞眾多因素中,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