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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chang - 法學知識 | 2016-01-07 | 人氣:2132

有次我到一個藝術工作室,發現大門有六、七道大大小小不同的鎖,所以工作室主人的鑰匙找來找去,花了幾分鐘才順利進門。聽他說,因為前後遭了好幾次小偷,有一次幾乎是全部搬空的大偷,讓他心血付諸東流。檢討結果是他想法太浪漫,以為沒有現金財產,不值一偷,所以沒有保全設施;多加幾道鎖後,情況才改善。

我以前承辦一件土地界址糾紛,到現場勘查時,發現屋主在房子四周挖了小河溝,內面種了密密麻麻的刺竹,更裡面還有鐵絲網,大門沒有鎖,而是用撿來的鋼索、鐵線多重綁起來。屋主說,有次回家看到小偷正在使用鐵鉗、鋼刷等工具拚命想打開大門,但因為沒有利剪,就是打不開,四周又長滿刺竹,跨不過去,只好含恨離去。屋主對自己的防盜傑作很得意。

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運用一些技巧讓小偷不易得手,完全融合犯罪成本觀念,因為小偷偷東西總希望能在最短時間順利得手,花的時間越久,被發現或逮捕機率就愈高,盤算結果不划算,往往會放棄或知難而退。

【三個小撇步,減低小偷犯案意願】

根據我多年辦案的實務經驗,任何犯罪者在犯案之前,通常會考慮下手的方便性、得手的容易度、所得的報酬高低、犯後被逮捕查獲的危險性,以及量刑的輕重,所以只要針對這幾個重點,加重犯罪的困難度、減少犯罪所得、增加被逮的危險性,大體上可適度減少犯案機會。

例如,晚上停車時,加兩個特大號的柺杖鎖,又有暗鎖,再用鐵鍊把輪胎和大樹綁在一起,小偷看了也懶得偷。

目前,犯罪案件並未降低,有人怪罪法律訂得太輕,其實過度依賴法律制裁,並沒有辦法完全遏止或是阻斷犯罪持續進行,應該從犯罪成本著手,提高犯罪難度,受害情形可適度減少。

【讓環境不利於犯罪,罪犯不方便下手】

以個人來說,不要輕易留滯或活動於有利犯罪人的環境,因為環境如果不利於犯罪,或是犯罪不方便下手,做壞事的人數便會降低。

以前有個上夜班的護士,下班時都穿著有許多鈕扣的上衣和緊身牛仔褲,手拿雨傘,以備萬一,某天在路上真的遇見色狼,在掙扎過程中歹徒脫不下她的衣服,看到有人騎機車路過時,緊張地逃走。

【強化自我保護措施,提升對抗歹徒的本錢】

再者,要設法強化自我保護措施:例如購買汽機車防盜措施、離開汽機車時必定熄火、飼養看門狗、長期外出時託人照料顧家、參與跆拳道訓練,提升對抗歹徒的本錢。

以營業場所來說,像賣場裡各樓層裝設監控器,明顯處所張貼「查到竊盜,重罰五倍」的海報,以及派店員不定時間、不定途徑巡邏,貴重物品裝置防盜晶片,都是適例。

【警方加強偵辦能力,宣導提升國民正義】

政府警政部門則應提高破案率,這是最有效的刑事政策。分析犯罪人在犯罪前,主要考量點在是否得手容易?當地治安單位的破案能力?是否會被查獲?如果偵辦能力加強,破案率高,當可杜絕僥倖心理。另外,政府要加強宣導,提升國民正義感,發現有人犯罪,能見義勇為,不要漠視身外發生的事,甚至不聞不問。

 

猶記五、六十年代,竊賊一般不敢到鄉下偷東西,因為一被發現會被大夥兒圍捕,脾氣不好的人甚至動手動腳,小偷之間相互流傳,都知道那些部落不能嘗試,不然意想不到的「後果」會很慘,也可以說「成本」不低。

 

當然,法院的量刑,也是犯罪成本的關鍵要素,法官依情節從重量刑,一經傳聞,社會不法之徒都會評量是否划算,記得當年立法規範,擁手槍自重者,「最低消費額」是五年以上徒刑,所以很多人不敢持有,都丟到暗處,所以有位歌手唱的歌詞很應景:「路邊不小心就撿到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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