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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管理員 - 本會消息 | 2017-11-27 | 人氣:1526

私校危機與資訊透明

 

作者 : 程立民 (本會編輯出版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私校兼任講師、博士候選人)

轉載自蘋果日報 :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27/37857298/

 

如果有店家因體質不善即將倒閉,卻故意隱瞞相關資訊,還大張旗鼓在市場行銷,您會去消費嗎?
邇來行政院通過教育部重行擬具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規範轉型及退場等機制,俾因應少子化浪潮中可能滅頂的諸多私校。筆者身為私校兼任教師及學生,雖感該草案姍姍來遲,但總比現行私校亂象紛呈致影響學子權益來得好,謹提供淺見並評述該條例有關資訊公開機制,期能補充草案疏漏,維護學生權益。
依照該草案第7條第1項規定,有學校法人或學校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果等情形,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後,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第10條則規定專案輔導學校應於網站公告財務資訊,筆者認為顯有不足。依現行《大學法》第39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7條、《專科學校法》第46條及「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第14條等規定,大專校院即有主動公開校務資訊之義務,其內容當然包括前述之財務資訊。惟目前鮮有學校鉅細靡遺公開者,遑論財務以外之招生、報到及註冊率等攸關學生入學之相關資訊。

盼能擴大草案範圍

對於坊間大學甚多透過各種報章媒體甚至公車車廂廣告,宣傳早已不合時宜的招生資訊(如連續幾年獲得教學卓越計劃或號稱全國第一之某某學校),主管機關應要求其提供外界正確資訊,避免誤導外(此時剛好是各校招收EMBA之際,各校卯起來宣傳),並於學校網頁校務公開專區中明示其依據,否則主管機關即有監督不周之虞。 
私校亂象貴報已多次刊登,從找人頭學生充數來獲取補助,到教授欺壓學生當血汗勞工撰寫論文來賺取升等點數,更有老師暗示學生用各種「禮數」來討好自己者,筆者身邊有眾多此類情形,但多敢怒不敢言。上世紀的德國行政法界將學生歸類於特別權力關係之下,現在21世紀的台灣私校學生也好不到哪去,更有可能在入學前被錯誤或不明的資訊所蒙蔽,期許教育部能進一步擴大修正前開草案第10條之公告範圍,要求專案輔導學校揭露財務及其他校務必要資訊,讓外界知道這個學校真正的體質。體質欠佳者,該倒就要讓它倒,別苦了被騙入學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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