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 管理員 - 活動報導 | 2018-08-28 | 人氣:1693

 

 

參加第七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暨兩岸法學交流合作

30週年紀念研討會心得分享

 

  蘇南 教授

 

    主題為「兩岸法學交流合作回顧與展望」的第七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暨兩岸法學交流合作30週年紀念研討會(下稱論壇),於2018年7月18日- 7月20日在北京的中國職工之家飯店舉行。本次會議中國法學會及東吳大學主辦,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及東吳大學法學院承辦,法制日報社協辦。19日早上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主持開幕式。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蘇永欽在開幕式上致辭。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學會由潘維大副會長、蘇南監事、李禮仲理事、胡峰賓處長及陳顗鈞處長出席及發表論文。

    總計約240人參加本論壇,其中台灣學者、律師及專家等約佔一半,論壇得到兩岸法學組織和法律機構的大力支援和積極參與。台灣有近20個法學組織 (包括:東吳大學、台灣法曹協會、中華仲裁協會、台灣法學領航協會、中華國民健康政策與法律學會、台北大學、中華國際法學會、台灣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世新大學法學院、中正大學法學院、成功大學兩岸與華人治理研究中心、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及國家發展與大陸研究所、台北市兩岸商務法學會、逢甲大學財經法律所、雲林科技大學、台中律師公會、台灣法學基金會、真理大學法律系、台灣律師公會聯合會、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協會、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高雄律師公會、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協會等)的教授、律師等法律相關專家參加。就兩岸法治建設和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相關法律問題展開交流研討,成果豐富具啟發性。

    19日開幕式後(10:15-12:00)的全體大會第一單元的主題是兩岸法學交流合作30周年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言題目包括: (1)30年兩岸法學交流與合作的成果—未來兩岸法學研究新方向,(2)兩岸民法學交流與借鑒(王澤鑒教授) ,(3)法學交流、法治社會與和平發展,(4) 兩岸法治發展的聯繫與借鑒,(5)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法治經驗,(6)百年東吳兩岸情。

    19日(14:30-16:00    )全體大會第二單元的主題是兩岸交往合作法律問題研究。發言題目包括:(1)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法治保障,(2)兩岸勞動法、社會法學交流與合作,(3)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回顧與展望,(4)台灣國際私法學與區際私法學之發展,(5)兩岸仲裁與糾紛解決,(6)深化兩岸交往合作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法,(7)兩岸關於稅捐徵收之程式與救濟制度比較。

    接下來19日(16:20-17:50     )的全體大會第三單元的主題是兩岸法治比較借鑒30年回顧與展望。發言題目包括:(1)項目融資與債權質權,(2)兩岸刑事程式法比較借鑒,(3)兩岸行政法學之發展與展望,(4)兩岸民事法律制度比較借鑒30年回顧與展望,(5)論都市更新程式與權利救濟,(6)因循先例原則(stare decisis)為橘為枳?

—取決於司法實踐而非規則。

    7月20日(週五)的分組討論分為上半場(8:30-10:00 )及下半場(10:20-11:50 ),每場各有四個小組。上、下半場的四個小組之主題包括:(1) 民商事法學發展與兩岸人民權益保障,(2) 刑事法學、行政法學發展與兩岸執法司法合作,(3) 財經法學、社會法學發展與兩岸經貿合作,(4) 區際法學發展與兩岸協商合作。

    第1小組民商事法學發展與兩岸人民權益保障的發言主題,上半場包括:(1)海峽兩岸破產制度比較研究,(2)醫療責任制度比較研究,(3)海峽兩岸醫藥法學術交流回顧與展望,(4)兩岸民法學關於人格權發展之實務觀察,(5)論民事實體法上之權利主體要素—以「非法人組織」為例,(6)需要一種「家庭本位」的立法嗎?,(7)兩岸協力廠商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比較,(8)兩岸一物二賣防範措施之比較。

下半場發言主題包括:(1)東吳大學與大陸民事法學交流30年回顧與前瞻,(2)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30年回顧暨保護合作協定成效評析,(3) 兩岸訴訟事實審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比較,(4)兩岸電子商務糾紛爭端解決模式之探討,(5)構建海峽兩岸仲裁中心仲裁規則臨時仲裁制度,(6)大陸人民繼承臺灣人民遺產法律問題實證研究。

    第2小組刑事法學、行政法學發展與兩岸執法司法合作的發言主題,上半場包括:(1)從政治學理淺論刑事訴訟程式,(2)海峽兩岸法人犯罪類型比較及共同懲治問題研究,(3)台灣刑事司法改革研究,(4)兩岸反洗錢合作—現狀與展望,(5)社區管理網格化反思,(6)兩岸藥師行政管理法制之探討,(7)論公務員懲戒新制之正當法律程式,(8)台灣科技發展基金運行體制及其啟示。下半場發言主題包括:(1)大陸協助取得證言作為傳聞證據例外的臺灣取徑,(2)台灣洗錢防制法之新變革,(3)台灣地區法院認定司法互助證據能力的模式及變遷,(4)兩岸檢警關係之比較與借鏡思維,(5)從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初探兩岸四地司法互助的實施,(6)兩岸假釋制度刑法價值的考察及檢視比較,(7)兩岸證券期貨犯罪刑事立法的比較與借鑒,(8)兩岸內幕交易光影變幻。

    第3小組財經法學、社會法學發展與兩岸經貿合作的發言主題,上半場包括:(1)兩岸聯合行為比較研究的發言,(2)兩岸經濟法學之發展與展望,(3)台灣年金制度及其對大陸的借鑒,(4)兩岸企業年金制度比較研究,(5)證券交易中內線交易消息重大性標準之探討,(6)從歐盟一般隱私保障規則看金融創新科技之因應,(7)兩岸獨立董事制度引進後之回顧與省思,(8)台灣地區「陸資」認定中的法律問題。下半場發言主題包括:(1)中國大陸與台灣的外國人就業政策比較,(2)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有關待遇保障,(3)台資企業在大陸投資經營法律風險防範新探,(4)從法律經濟分析論兩岸經貿制度合作之展望,(5)邁向同等待遇的涉台地方立法,(6)兩岸社會融合發展的制度建構研究,(7)兩岸經貿合作制度性瓶頸及其應對思考,(8)兩岸人民商務往來與企業經營法律風險探討。

    第4小組區際法學發展與兩岸協商合作的發言主題,上半場包括:(1)新時代中國區際私法學的發展與展望,(2)國際法學與兩岸合作,(3)國際反境外貪腐機制之兩岸借鑒,(4)區際民事訴訟中港澳台法律的查明,(5)涉海民商事司法管轄權中的明示協議管轄制度,(6)兩岸聯姻離婚案件管轄權衝突與協調,(7)論一帶一路PPP基建專案的法律風險。下半場發言主題包括:(1)海峽兩岸共同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研究,(2)兩岸協商談判三十年的法律思考,(3)一帶一路之法律挑戰探討及對台灣的省思,(4)兩岸交往的爭議性議題:實踐演化及話語策略 ,(5)民間兩岸協議初探,(6)兩岸間:一種特殊交往形態下的兩岸共同決策模式,(7)兩岸公私合作治理模式之建構,(8)「兩岸共同社會」之行政法治論。

     20日下午(14:30-16:30 )是全體大會,發言主題:小組研討總結與與談(海研會副會長趙景文主持),針對20日上午的上、下半場(共8各)研討內容,由兩岸專家學者共8人發言進行總結。隨即舉行閉幕式(16:50-17:30),由海研會副會長趙景文、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洪家殷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海研會會長張鳴起作總結致辭。

    本論壇是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活動,為兩岸經貿、投資、民事法律發展、增進人民福祉努力,為兩岸司法執法合作及打擊犯罪提供制度構建,期待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保障。

:::
法學文章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