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沿革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簽署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第 3142 次會議予以核定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陸字第 0980085712A 號函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 條第 2 項予以核定;並 送立法院備查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陸字第 0980085712 號函送立 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