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通知】
一、活動名稱:2016兩岸法律交流研習班。
二、活動內容:由中國法學會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在雲南省舉辦“2016年兩岸法律交流研修
班”。擬邀請20名對瞭解研究大陸有興趣或未到訪過大陸的青年法學家或法律工作
者參加。研修班主要內容包:1.就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領域法律制度邀請大陸權威
專家舉辦專題講座;2.參訪司法機關並舉行座談;3.參觀法院旁聽庭審;4.部分時間
安排遊覽自然名勝和人文古蹟。。
三、活動時間:2016年7月7日(四)至7月13日(三)共計7天。
四、承辦人員:胡駿秘書長 / 孫永鳳秘書 信箱:sandy601112@yahoo.com.tw。
電話:02-23639882 傳真:02-23699883。
五、活動行程參考:
7月7日(星期四) |
全天:學員報到(昆明長水國際機場) 晚上:歡迎晚宴 |
7月8日(星期五) |
上午:開幕式 專題講座:法治文化 下午:參訪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旁聽庭審,舉辦“基層法院 ‘調判結合’模式與實踐”座談會 |
7月9日(星期六) |
上午:參訪北京大成(昆明)律師事務所 下午:參訪雲南大學舉辦“雲南經濟開放及聯結‘一帶一路’戰略” 講座與雲南大學法學院合作舉辦“民族區域自治法”座談會 |
7月10日(星期日) |
下午:昆明市內參訪(擬爲石林世界地質公園) 下午:昆明——大理 |
7月11日(星期一) |
上午:參訪大理法律援助機構,舉辦“民族地區特色調解機制與實踐”座談會 下午:大理市內參訪(擬爲大理古城或洱海) |
7月12日(星期二) |
上午:大理——麗江 下午:麗江市內考察(擬爲麗江古城) |
7月13日(星期三) |
全天:學員返台(麗江機場) |
六、備註說明:
(1) 研修班期間食、宿、交通、旅遊、保險等費用均由海研會承擔。但往返大陸與台灣間的交通
費用及超出研修班活動日程的費用敬請自理。
(2) 本會獲推薦2位對瞭解研究大陸有興趣或未到訪過大陸的青年法學家或法律工作者參加本屆
研修班。歡迎有興趣及符合條件的會員,盡速向秘書處報名,6月1日前額滿為止。
七、建議航班:
7日 台北——昆明 MU2028 13:10 - 16:35
高雄——昆明
(高雄——香港 KA451 08:00 - 09:25
香港——昆明 KA760 11:50 - 14:20)
13日 麗江——臺北
(麗江——昆明 MU733 10:50 - 11:45
昆明——臺北 3U8957 15:10 - 18:10)
麗江——高雄
(麗江——重慶 3U8680 13:20 - 14:55
重慶——高雄 CI594 20:25 - 23:20)
本會提供購票服務,若有需求可來電洽詢,02-23639882孫永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