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司法部決定放寬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
大陸從事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
發佈單位:大陸司法部,發佈日期 : 2016/11/14,,相關新聞轉載如下 :
近日,司法部決定擴大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涉及臺灣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式案件,開放範圍擴大至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
據司法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大陸開放臺灣居民可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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